2013年3月15日 星期五

弟子規易解 43




  用人物 須明求 倘不問 即為偷


易解:借用別人的物品,一定要事先講明,請求允許。如果沒有事先徵求同意,擅自取用就是偷竊的行為。


節錄自 : 弟子規易解